對於美國「301調查」關稅措施,大陸專家表示,中方需採取「組合拳」予以應對,包括協商、反制、輿論、評論、訴訟、世貿、避稅等七種手段。適用於關稅措施,其中部分也適用於投資限制等措施。財新網報導,上海國際仲裁員、中國世貿組織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任清表示,大陸因應美國的「301調查」有上述的七種手段,其中,第1-3種基本上是政治手段,第4-6種主要是法律手段,第7種主要是商業手段;第1、2、3、6種手段主要由大陸政府實施,第4、5、7種主要由商協會或單個企業採取。#div-gpt-ad-1503996040247-0 iframe { margin:auto; display: blo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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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清進一步解說,一、協商。協商解決無疑是解決本次301調查相關問題的首選。這種協商可能是專門針對美方在此次調查中所提出的具體關切的協商,也可能是更廣領域的談判,包括恢復中美投資協定談判,甚至開啟中美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等。二、反制。所謂「以戰止戰」、「以戰促和」,適當的反制有利於促成雙方理性地尋求相互滿意的解決方案。中方對301關稅措施做好充分準備,包括在美國公布加徵關稅產品清單後,很可能也將迅速公布金額大體相當的對美產品徵稅清單,並可能對大豆等無論在經濟上(出口利益)還是政治上(選票)對美國行政當局均具重要意義的產品實行精確打擊。三、輿論。「三人成虎,眾口鑠金」,在國際上尤其是發達國家,諸如大陸政府強迫外企轉讓技術、大陸對外投資威脅論以及大陸盜竊知識產權等論調呈擴散甚至泛濫之勢。據說,美國上下對此幾乎已形成共識,連最反對川普的人也贊同在此方面對大陸採取強硬態度。四、評論。按照川普簽署的備忘錄,USTR應在4月6日之前公布擬加徵關稅的大陸產品清單,並徵求公眾意見。大陸相關商協會、企業、機構仍可以提交評論意見。相對而言,美國進口商、下游產業、消費者等方面的反對意見對美國行政當局的壓力更大,中方相關單位應盡力調動其積極性。五、訴訟。此處,訴訟是指在美國法院起訴USTR的301調查裁定和/或後續的關稅措施。與下文提到的WTO爭端解決相比,國內訴訟的最大優勢在於其判決對美國行政當局的約束力更強,見效更快。六、世貿。世貿是指大陸政府將美國301調查及關稅措施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儘管目前面臨上訴機構瀕臨癱瘓等困難,WTO爭端解決機制仍不失為最有效的國際爭端解決機制之一。七、避稅。假如301關稅措施最終落地,而訴訟和WTO爭端解決等手段無效或短期內無法奏效,對於其產品落入徵稅清單範圍內的大陸出口企業或生產企業而言,需要做的是「避稅」,泛指合法合理地避免或減輕關稅措施給本企業的不利影響。最後,任清評論總結,希望貿易摩擦能在規則範圍內解決,當「貿易戰」不可避免地打響,大陸法律人也願意盡己所能,捍衛國家、行業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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